上周日,数百名业主聚集在升龙又一城售楼部维权。据业主反映,升龙又一城不仅延期交房,并且存在私改规划、违建停车位等问题。
升龙又一城是升龙集团郑州泽龙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涵盖多种物业形态的城市综合体,并且是高新区市政重点工程。那为什么会存在这么多问题?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投诉|交房违约金万分之0.1,售房前后规划不一致
2013年6月20日,柴先生在升龙又一城二期开盘当天购买了该楼盘一套86平方米的两房,原本应于2015年6月30日交房,不过却等来了一张“延期到8月30日交房”的通知书。
让柴先生无法接受的是,购房合同中规定的延期违约金只有万分之0.1。“这可以说是‘史上最低’的违约金了。”业主柴先生诉苦说,“我57万的房款,1天只能拿到5.7元钱,一个月只有170多元,拖个10年也就2万块。”
柴先生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业主们的实际损失已经远远大于所给赔偿的违约金了,升龙必须赔偿业主因违约延期交房产生的足额的实际损失。”
业主们表示,除了延期交房、违约金低之外,升龙又一城还存在私改规划、违建停车位等问题。
业主方女士反映,自己买的是6号楼的房子。在买房时,不管是楼盘沙盘还是销售宣传,都没有9号楼;并且6号楼1个单元,7号楼3个单元。到交房时,业主们发现小区多了一栋9号楼,而且6号楼、7号楼的规划布局也与之前不一致,6号楼和7号楼都变成了2个单元。
5号楼业主齐先生则反映,自己购房签订的合同中,对地面停车位面积描述为0,并且销售人员一再强调并承诺“人车分流、高配比停车位”。
临近交房,齐先生却发现开发商建了地上停车位,询问之后才知道,原来开发商在出售其他楼时,与业主所签的合同中,关于地面车位面积的描述均为4600平方米,同一个小区楼盘营销,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标准、两种购房合同版本。
“找开发商讨说法,他们说合同里地面停车位为0,只是说5号楼、8号楼附近没有停车位,并不是小区内没有停车位。”齐先生说。
开发商|规划通过审批,承认为售房后修改
7月16日,在高新区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的牵头协调下,升龙又一城代表与业主们相约高新区梧桐街办事处,针对业主交涉的问题进行一一交谈。
座谈历时近4个小时。业主们首先要求升龙又一城公示工程进度明细表,同意业主对二期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能如期交房。对此,升龙又一城代表一再承诺“能在8月30日如期交房”。
对于业主要求提高违约金的问题,升龙又一城一名负责人回复称“合同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但如果8月30日后,仍不能如期交房,违约金可提至万分之0.5。”业主们表示难以接受。
对是否违建地面停车位的问题,该负责人称:“升龙又一城5号楼、8号楼附近均未设地面停车位,而1-3号楼、6、7、9号楼设有地面停车位,且经过规划审批。”至于为何一个小区会有两种标准、能否取消地面停车位,该负责人只补充说道:“目前地面停车位就是按照规划做的,在交房前无法取消。如果业主对于这方面的使用有更好的建议,可以等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达成协议。”
对于是否存在私改规划的问题,升龙又一城另一名代表承认在5号楼、8号楼销售后,该公司存在修改小区规划、修改前未通知已买客户的情况。但该项目代表又称:“升龙又一城住宅楼均符合满足各项指标要求,并报规划局审批通过,不属于违规建筑。”
记者随后联系到郑州市高新区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升龙又一城AB区A1-06(B)地块共审批7栋楼,其中9号楼也在审批范围内。”至于地上车位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升龙又一城的确规划有地面车位,但具体数量和面积,还得等规划复核的时候才知道。
既然规划里本来就有9号楼,为何在宣传时有意隐瞒?既然备案有地面停车位,为什么宣传前后会不一致?为什么同一个小区可以两个标准、两个购房合同版本?对此,业主们表示很不理解。
调查|升龙屡陷业主维权危机
升龙又一城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春藤路交叉口东南角,其一期项目已于2014年6月交房。升龙又一城的开发商是郑州泽龙置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升龙集团。在2015年全国房地产企业排名中,升龙集团跻身全国50强,可谓是实力不俗。
不过记者调查中却发现,正是这样一家实力房企,却频频遭遇业主维权事件。
今年的5月12日,升龙集团旗下另一项目升龙天汇广场,因为将绿地变为停车位等问题,遭遇100余名业主聚集在项目售楼部进行维权。随后,业主与项目保安发生“械斗”,2名业主被打伤住院。
而在此之前,升龙集团在郑州开发的升龙凤凰城、中原新城、升龙玺园等楼盘,均遭到业主的各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