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基于新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将陆续投放市场。记者了解到,多家保险公司已推出新款重疾险产品,并升级理赔服务。
这一新规范全称为《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在2007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来。
据了解,此次修订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增加了病种数量,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扩展了疾病定义范围,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
保险消费者可以看到,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范围在旧规范疾病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保险公司新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应当符合新规范各项要求,不得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记者 谭谟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