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8日上午召开的自治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1年,我区将继续健全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2020年,我区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范围,确保了全区308.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参保全覆盖,医疗救助、个人缴费资助全覆盖。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盛焉江表示,2021年,我区将继续巩固好医保扶贫成果。盛焉江:“继续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建立高额费用患者负担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
2020年,我区建立了贫困人口、边缘易致贫户大额医疗费用监测机制,将低收入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21年,我区将健全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盛焉江:“会同民政部门明确认定标准,推进医疗救助与医保一体化经办,简化申请流程。完善医疗救助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医疗救助地级统筹。推进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疆内‘一单’结算。”
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方面,2021年1月,我区与全国各省(区、市)同步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每年患者和医保基金可减少支出约3.2亿元。盛焉江:“2021年,重点针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之外的药品、医用耗材,结合新疆实际,药品遴选不少于50个品种,医用耗材遴选不少于2个类别,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记者 董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