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保险公司发布《关于2020年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显示,8家保险公司因数据差异率较大被点名批评,63家保险公司因信息缺失的销售人员数量占比超过10%被点名批评,其中5家公司同时存在上述两个问题。银保监会已对上述公司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报告。
“如此多的保险公司被点名批评,暴露了行业在销售人员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长期以来,保险行业存在销售人员信息不全不准、虚报虚挂虚增人员的违规现象,已开始危及保险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亟待规范理顺。
数据准确性提高但问题犹存
《通报》显示,经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的代理制销售人员842.8万人,报送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同口径数据834.4万人,两个系统数据差异率为0.99%,较2019年底的数据差异率降低73%。
总体来看,经过2019年销售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及2020年进一步整改,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切实加强了销售人员执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销售人员基础数据可比性、准确度明显提高。
具体来看,134家保险公司数据差异率低于1%,较2019年底增加66家;99家保险公司数据差异率持续低于0.5%,较2019年底增加76家。与2020年6月末数据相比,差异率超过5%的保险公司减少19家。
但是,一些保险公司数据差异率仍然较大,对此,银保监会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相应监管措施,主要涉及8家公司。
其中,君康人寿、复星联合健康差异率超过5%,责令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数据差异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改正数据差错,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夯实管理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数据质量。
此外,国宝人寿、合众财产、和谐健康、日本兴亚、现代财产、太平养老差异率超过10%,责令6家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到银保监会中介部进行监管谈话,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整改报告。
基础信息完整性亟待改善
《通报》显示,经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执业登记基础信息要素缺失的销售人员数量占比为10.3%,与2020年年中情况相比,要素完整性略有提高但改善不大。其中,36家保险公司信息缺失人员占比介于10%-20%,27家保险公司信息缺失人员占比超过20%。
银保监会对上述63家保险公司提出相应监管措施:其中,对信息缺失销售人员占比介于10%-20%的36家保险公司进行监管提示,责令认真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同时,对信息缺失销售人员占比介于20%-30%的13家保险公司,责令于2021年4月20日前向银保监会中介部报送书面情况说明,具体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外,对信息缺失销售人员占比超过30%的14家保险公司,责令其中介渠道业务管理责任人到银保监会中介部进行监管谈话,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报送整改报告。
保险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管理子系统中真实、完整、准确地为所属销售人员填全各项基础信息要素,是保险公司落实销售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执业登记管理的基本要求。
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要对照自身实际情况查找差距,剖析问题根源,开展针对性整改,着力解决执业登记基础信息要素完整性较差问题,并通过完善销售人员执业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管理成效。
将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银保监会表示,2021年将持续加强销售人员执业登记管理工作,要求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数据差异率以及缺失执业登记信息要素的销售人员占比均不得超过5%,将视情况对销售人员数据差异率高居不下或波动过大、执业登记信息要素缺失严重的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保险营销制度的深化改革首先建立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尤其是销售人员的信息必须被监管部门准确掌握。监管部门出台很多关于营销制度改革的规定,比如对销售人员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个人独立代理人制度的推进等,都以所掌握的保险销售人员信息为基础。所以,必须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而且还要根据变化及时更新。
上述保险业内人士也认为,全面、严格的执业登记管理是监管部门掌握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情况的一个重要抓手,有助于防范销售误导、防范虚假增员套取费用等问题,应加强对违规人员的处罚力度,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前保险公司对这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了这一次的重击,各公司应加大科技投入,完善销售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及时报送信息。这个工作一旦被重视起来,还是很容易补上的。”王国军表示。记者 朱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