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目前,保监会已经公布36张监管函,超过去年全年16张一倍多。具体来看,36张监管函共涉及33家保险机构,其中保险集团1家,财产险公司12家,人身险公司18家,健康险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1家,涉及公司治理、产品设计、电话销售及互联网销售等问题。
与此同时,保监会新出台或者修订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月以来陆续出台制度24件,修订制度4件,增补条款42条、修订67条、删减34条。这意味着,从严监管的制度笼子在进一步织牢织密。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一些保险公司法律、合规岗位“受制于人”、“形同虚设”的问题,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2017年保险法律年会”上表示,法律责任人和合规负责人是做好保险法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独立审慎的职业操守,把好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合规关,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要直言不讳,不做“老好人”,坚决抵制各种违规指令和突破合规底线的要求。
严防高现价产品重现江湖
从监管函看,产品设计、电话销售等问题引人关注。以最近发布的针对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和长城人寿下发的监管函显示,三家保险公司存在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现金价值曲线不平滑,不符合一般精算原理,变相突破监管规定等问题。
保监会认为,三家保险公司产品管理的主体责任缺失,产品开发设计的合规意识淡薄,总精算师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因此,三家保险公司不得销售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产品,并在六个月内禁止申报新产品。
某保险公司精算师坦言,随着投资储蓄类等高现价保险产品的产生,在保险市场上“现金价值变相突破定价利率和预定费用率”、“现金价值变相突破发生率”等问题相继出现。此类产品现金价值系数的调整,是在保单的某些年度提高了客户退保给付的现金价值,随着保监会政策收紧,此类产品将从市场上消失。
此外,电话销售问题亦是屡禁不止。此前不久,保监会在官网上挂出了7道行政处罚函,全部指向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处罚事由均是“在电话销售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
一位保险公司培训部人士透露,保险公司电销人员入职门槛并不高,正式开展业务前将会进行“话术”培训,即电销人员会准备各种类型的专用术语,根据客户可能产生的反应做好相应应对,甚至部分电销渠道团队会专门挑选对保险完全不懂的特定群体进行推销。
保监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在涉及人身险公司投诉中,销售纠纷17160件,占人身险公司投诉总量的49.56%,销售纠纷涉及险种集中在分红险和普通寿险,主要反映承诺高收益、夸大保险责任、隐瞒缴费期限和退保损失等问题。
逐步处置违规股权
今年以来,公司治理问题成为监管处罚的重点。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保监会已经根据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结果,针对保险机构在公司章程与“三会一层”运作、内控与合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股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三批,对十余家保险机构下发监管函。
具体而言,包括渤海人寿、君康人寿、珠江人寿、上海人寿、阳光人寿,以及百年人寿、华汇人寿、中华联合保险集团、利安人寿、信泰人寿、弘康人寿、长江财险、华安资产、鼎和财险、安心财险、长安责任险、永安财险、泰山财险、昆仑健康险等。
以最近发布的针对永安财险、泰山财险和昆仑健康险三份监管函为例,如永安财险存在高管绩效薪酬不合理的情况;泰山财险存在违规向高管人员提供借款的情况。此外,保监会表示,将依法对昆仑健康险违规股权进行处置,将跟踪检查昆仑健康险的整改情况,并视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此前,市场曾传闻昆仑健康险为“佳兆业郭英成家族”实际控制的企业。对此,保监会下发问询函,要求昆仑健康险说明股东深圳宏昌宇、正远大、泰腾和正莱达的相关情况,但是其在回复保监会的报告中对传闻予以否认。随后,保监会再次下发问询函,要求其就有关股东问题进一步解释和说明。不过,最终并未有公开信息披露。
梁涛在前述场合上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必须把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合规工作、强化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部署到公司战略发展的大格局中,必须融入到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中,扎扎实实做好公司法律合规经营的“守夜人”。
从这一时期的情况看,一位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在整治市场乱象方面,监管部门坚持从严执法尺度,坚决执行机构与人员双罚制;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案件严肃追责,从严处罚。尤其对个别影响恶劣、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保险机构,坚持依法从快从重处罚。“通过这一时期的集中整治,市场乱象问题及风险得到了进一步揭示,保险机构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一些业务领域乱象问题得到了初步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