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临时负责人超期任职 金联安和文津国际被处罚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8-03-13 21:38:52

和讯网消息 3月12日,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公布对金联安保险经纪公司机构部经理王辉令、文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机构部经理邱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文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金联安保险经纪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5年12月14日,金联安保险经纪公司任命谢元超为金联安保险经纪公司重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截至检查日(2017年8月21日),金联安保险经纪公司重庆分公司由谢元超负责管理。谢元超任金联安保险经纪公司重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的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

2016年1月20日,文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任命李想为文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重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截止检查日(2017年8月21日),文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重庆分公司由李想负责管理。李想任文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重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的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

重庆保监局表示,金联安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机构部总经理王辉令和文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机构部经理邱静对上述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七条规定显示,保险经纪机构在特殊情况下任命临时负责人的,应当自任命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根据相关规定,重庆保监局对金联安保险经纪公司、文津国际保险经纪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0元,对王辉令、邱静警告并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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