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业,公司治理存缺陷成为通病,这其中掌舵人成为强化治理结构的核心人物。然而,目前不少险企董事长或总经理却长期“缺席”。为此,银保监会最近敦促险企补齐高管团队。北京商报记者最新统计全国173家险企发现,有37家掌舵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职位空缺,长期由临时负责人或副职代替。
长期空缺被催促
完善公司治理是保险业一直关注的问题,在监管部门合作之后,银保监会便召开座谈会指出保险业公司治理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中小保险机构的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一些机构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董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高管层职责定位存在偏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为此,规范高管层履职成为银保监会明确提出的一个要求,这也成为完善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合理的业绩考核机制、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一系列公司硬性推进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然而,目前仍有许多公司在董事长和总经理任职方面长期存在空缺。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查阅173家保险公司官网发现,目前涉及董事长或总经理缺少或未正式任职的公司共有37家,其中涉及人身险公司16家、财产险公司21家。
具体来看,在人身险公司中,目前缺少董事长的仅有1家,为天安人寿;缺少总裁(总经理)的有6家,包括长城人寿、合众人寿、工银安盛人寿、国联人寿、华贵人寿、中法人寿;缺少总裁由临时负责人补位的有中融人寿、信泰人寿、昆仑健康、渤海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等;此外,目前已有总裁但为拟任的有华汇人寿和三峡人寿。
在财产险公司中,缺少董事长的公司包括华安财险、阳光农业、北部湾财险、建信财险、众惠相互、太平科技保险、苏黎世保险;缺少总裁的公司有浙商财险、紫金财险、泰山财险、中路财险、珠峰财险;缺少总裁由临时负责人补位的有永安财险、亚太财险、永诚财险、中煤财险和美亚财险;目前已有拟任总裁的包括长江财险、易安财险、史带财险和太平科技保险。
意见不合成主因
从上述掌舵人缺位的险企来看,无一不是中小保险公司。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高管变动,多为受业绩考核、组织任命、新股东入驻、权力角逐、理念分歧、同行挖脚或个人问题等因素影响。细观目前上述董事长和总裁并未配备齐全的公司,除正常的人事变动外,还有不少公司暴露出了目前保险业内的一些治理难题。
不得不提的便是安邦集团。2月23日,原保监会表示,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决定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同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网站发布消息表示,近日依法对安邦集团原董事长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无独有偶。近日,上市公司精达股份在官网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因涉嫌行贿罪,被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实际上,除精达股份的控制人身份以外,李光荣还是华安保险集团董事长,消息一经传出便引发市场关注。
除了因高管个人违规行为造成的任职空缺外,内部纠纷也是一项重要的因素。如永安财险频频上演控制权争霸,解聘总裁、罢免董事长等纷争不断,引起监管关注。目前永安财险原总裁蒋明已回归股东复星集团,由副总裁刘雄来担任临时负责人一职。中路财险、珠峰财险等一批中小公司因董事长与总经理产生分歧而导致总经理出走,至今职位一直空缺。一位保险公司高管指出,在中小险企中,由于经营上有分歧成为高管团队不稳定的最主要的因素。
经营状况不佳,也可能是引发高管出走的一项重要原因,目前人身险公司中唯一一家未有董事长的天安人寿已成立近18年,但经营状况并不乐观,据天安人寿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18年一季度,天安人寿净利润亏损6.85亿元。自2016年11月天安人寿原董事长崔勇离开后,董事长一职空缺至今。
与天安人寿类似,浙商财险因经营问题罚单不断,进一步引发了净利润的亏损,自2016年下半年,浙商财险原总经理金武被免后,浙商财险总经理一职也空缺至今。在继2017年末净利润亏损9亿元后,2018年一季度,浙商财险仍未扭亏为盈,净亏损531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保险公司的高管在到龄退休或因个人原因辞职后,暂时找不到合适人选接任,也可能是职位空缺的原因。如工银安盛人寿总裁一职自2017年9月张文伟退休后,一直空缺。2018年1月,合众人寿原总裁柳志坚因个人原因离职后,合众人寿总裁也一直没有补位。
公司治理成难题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此前就指出,对深化金融改革的一些重大问题,要加强系统研究,其中第一项就是“健全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然而,不少险企高管团队不全、董事长或总经理长期缺位,很难将战略计划持续推行,也不利公司经营策略保持连续性。
依据保险公司董事、监管、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完善公司治理必须在3个月内换齐董事长和总经理,或设置任职3个月的临时负责人。“在公司的实际运营当中,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导致高管出走,同时高管的空缺也会导致经营的进一步恶化,如此便陷入了恶性循环当中。”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如是分析,目前偿付能力亮红灯的两家公司就遭遇这样的尴尬。
例如,目前风险评级为D级的中法人寿和新光海航人寿便面临这样的困境。2018年一季度,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仅为11.3万元,净亏损达0.22亿元,偿付能力垫底,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5226.32%,相比上季度末又下降了1000个百分点左右。在此背景下,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中法人寿已向股东借款1.45亿元。从中法人寿的经营状况来看,目前偿付能力和现金流不足,经营费用难补位,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目前总经理一职仍然空缺,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
另一家公司新光海航人寿,2017年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D级,被评为D级的原因则是集中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今年一季度,该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437.54%,目前新光海航人寿并没有配齐总经理,由陈国柱担任临时负责人一职。
除此之外,部分中小财险公司同样面临恶循环的难题,商业车险费改之下公司背负压力加大,而总经理长期缺位更让业务开展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