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河南郑州。阎先生是一个网约车司机,10几天前,他开车行驶在嵩山路,前方一辆车紧急刹车,由于他跟车距离太近,刹车已来不及,便径直撞上了车“屁股”。交警到现场后,认定阎先生是全责,阎先生对这一点也没有任何异议,毕竟确实是自己的责任,既然这样,那就出钱修车,反正车都有保险,总费用也不会很多。可没想到就在修完车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两辆车是同一家公司,不能理赔。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交强险2千块,肯定是赔三责的这部分损失。”工作人员表示,被撞车辆和肇事车辆都是同一家公司的,被保人也是同一个,这种情况下,再加上是强制险,作为保险理赔的时候,被保险人的财产是不予赔付的。当时赵先生所属的公司来买保险时,有专人告知过。工作人员拿出免责条款给赵先生看,上面写得明明白白。
保险公司有这个免责条款,可能也是怕出现骗保的情况!阎先生对此也是知情的,但他说自己并不知道被保险人是同一个,更何况当时是紧急撞车,难不成还要挑车撞?要真有那闲工夫,自己就不会出事故了。自打出了事故后,自己就把两辆车的行车证都交给了保险人员,按照对方指定的地方将车修好后,才被告知修车费不能报,“不能报,为啥要指定地方让我去修车?”
保险公司的迷惑行为,让阎先生直呼看不懂!其实,若要按照免责条款来走,车主万一撞的是自己公司的车,保险又不给赔,那这样对于司机的权益是无法保障的。对此,记者联系网约车公司,对方称员工出事故,公司也会想办法解决的,等假期过后上班,再好好处理此事,争取尽快解决。
其实,这件事就相当于同一个人有2辆车,发生相互碰撞事故时,只能你自己担责任 。保险公司认为这种情况有很大的骗保可能,所以不会理赔,但是不是骗保也不能仅凭怀疑,至少拿出证据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