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业界认为,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未富先老、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多种因素叠加,给实现“老有所养”的民生保障增加了难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正当其时。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名义上的省级统筹,主要采用省级调剂金制度。实际上基本养老保险的收费和养老金发放的却是由地级市或是县和县级市来进行统收统支,这样的名义省级统筹无法做到在全省范围内统收统支。这样的名义省级统筹分散在各个县市、地级市总共有2000多个统筹单位,再加上各个省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会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困难。
在董登新看来,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真正能够实行全国统收统支,将分散在2000多个水池中的水汇集,那么将会在各个省市之间形成规模效应,以填补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所带来的养老金局部性缺口,起到较好的余缺调剂作用。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具有较强筹资收入能力,也有较强的养老金发放能力。
“但是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无法一步到位,因此采取了中央调剂制度作为过渡形式,即通过转移支付和中央调剂基金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补助和调剂。然而这个过渡模式很可能带来地方政府的制度套利,例如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市,降低企业的缴费标准,或是减少地方财政补贴,动用往年基金结余,最终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时,上缴给中央政府的将会是一本空账。因此,在中央调基金模式的全国统筹之下,中央政府应设定一系列制度来约束、监督地方政府,对于企业缴费是否到位,每年的财政补贴是否划拨到基金中以及在养老金的发放上是否存在过快提高等方面设立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以防止基金流失。”董登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