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 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被罚42万
来源: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2018-02-07 13:36:26

中国网财经2月7日讯 昨日,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经查,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其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的违法行为。

2017年3月1日起,该公司开展车险营销活动,对2017年3月1日至6月15日签单的商业车险客户,赠送国通石油充值卡,涉及车险业务共5727笔,合计赠送石油充值卡金额4716083.15元。

2015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0日,该公司在部分商业车险保险合同中作出如下特别约定:“牵引车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在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额范围内进行赔付。”上述特别约定内容变更了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涉及保单5笔,保费89513.85元。

2015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0日,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在部分商业车险保险合同中作出如下特别约定:“本保单承保的挂车为车架号***车辆的无动力挂车,如附挂在之外的其他车辆上使用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或“本保单承保的车(车架号***)为无动力挂车(车架号***)的主车,如附挂车(车架号***)之外的其他无动力挂车使用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上述特别约定内容变更了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涉及保单21笔,保费128401.4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局决定对安诚财险重庆分公司处以罚款42万元,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警告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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